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 [2015]85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 ;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3112.14平方米(合64.668亩),项目近期规模为2.0万吨/日,远期控制总规模为5.0万吨/日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土建建(构)筑物、一般水电等的施工,设备及工艺管道的采购、供货(含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装卸、质量检验、安装、调试、性能测试、人员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厂区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等; 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具体以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和图审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 。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 210 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 [2013]260 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 下浮 2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 75.54 万 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为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定额填报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不予接受,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在投标时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② 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万肆仟 元 (¥ 14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3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 ,
电 话:0591-22076711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铜盘路 323 号五凤工业区 2 号综合楼 2 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22566 联系人:王工、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闽侯市政招 2016047 投标保证金 ”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编号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