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外资〔2016〕556号文)下达,招标人为青海省海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青海省海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正信伟业公招(服务)2016-044)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和乐都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直接费为10.97亿人民币,子项工程包括9项,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含三个子项,分别为:(1)平安区中水回用建设二期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规模为0.95×104m3/d,二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3座提升泵站,并建设输水干管21.2km,管径范围DN200——DN350,管材采用钢管,配水支管55.2km,管径DN50,管材采用PE管,毛管7247km,管径DN15,管材采用PE管,另配套建设蓄水池15座;(2)乐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建设工程—对乐都生活垃圾填埋场原规划的三、四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并对存在环境隐患问题的一、二区进行改建,并对产生的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本次改扩建工程总库容为85×104m3;(3)湟水河乐都主城段生态治理工程—工程内容主要为两岸堤岸建设(总长约15km)以及两岸的绿化景观绿化(总面积约116hm2)。
第二标段含六个子项,分别为:(1)湟水河河道整治工程平安段—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堤岸建设长度19.68km,其中干流护岸13.68km,支流沟口护岸6.0km,修建退水管涵10座,河道清障10×104m3; (2)湟水河河道整治工程乐都非主城段—实施内容护岸建设长度为49.35km,其中干流护岸39.35km,支流沟口护岸10.0km,修建退水管涵28座,河道清障3×104m3;(3)平安区湟水河滨河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总面积约为71.2hm2;(4)驿州生态湿地建设工程—规划研究总面积约86hm2,其中本次工程建设面积20hm2,主要内容包括构建湿地水系、地形整治、绿化种植、湿地休闲体验设施、必要的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设施、科普宣教配套设施、水工构筑、管理维护等设施;(5)平安区山体边界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平安区与南山山体边界处生态景观林总面积约为104.7hm2;(6)海东城乡供水安全与保障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三合镇水厂(规模2.0×104m3/d)、文祖口水库水厂(规模0.15×104m3/d)和法台水库水厂(规模0.15×104m3/d)等三个水厂以及配套取水输水管线(总长36.4km,管径DN400——DN600)。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海省海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勘测(含勘察和测量)和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资质要求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环境卫生、风景园林)甲级以及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技术类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主持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三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标段二投标人资质要求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风景园林)甲级以及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技术类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主持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三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四、其他要求或说明
1、勘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1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每天9:00——12:00,14:30——17:30),携带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11号2楼218室(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除原件外,投标人须按标段分别准备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86295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11766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