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DJS-2016-0578
2.工程概况:
#1、#2炉磨煤机10T过轨吊在磨煤机检修中因起吊重量小,不能满足磨煤机设备大修吊装使用要求,主副过轨机主梁强度不够导致主梁变形,主副过轨机对接电动葫芦不能正常过轨,已严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
将原4台10T主过轨机电动葫芦及大车运行装置更换16T,原14台10T副过轨机大车运行装置更换16T,对10吨主过轨机4台主梁、10吨副过轨机14台主梁进行改造达到单台16T吊装要求。对过轨吊工字梁进行加固,达到起吊要求。(更换所需的设备均需有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采购提供,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施工所需的脚手架(脚手杆、卡扣、铁丝等投标方自备)搭设拆除及材料均需投标方自备自行解决)。
招标范围:
#1炉施工范围:
1、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或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投标方出具方案或图纸对本次磨煤机过轨吊改造项目进行整体钢构架加固,交由招标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图纸进行施工。
2、#1炉磨煤机过轨吊工字钢梁更换为40B型,工字钢梁下截面加8mm钢板加固,上截面加220mm槽钢加固。
3、通过对过轨吊工字梁进行机加工,保证平稳过轨,过轨通畅,过轨梁上下高度偏差<30mm。并对过轨吊主梁进行二次找平。
4、#1炉磨煤机过轨吊原两个10T电动葫芦更换为两个16T低净空双速电动葫芦(型号:MD-16-12m,防护IP65,绝缘F级)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5、更换#1炉磨煤机过轨吊两个主过轨机大车运行装置8套(型号:DX-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6、更换#1炉磨煤机过轨吊副过轨机大车运行装置28套(型号:DX-16t)
7、更换运行小车装置4套(型号:DX-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更换主过轨机电气装置1套(型号:DQ-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更换起重量限制器2台(型号:BCQ-HT(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8、所有施工涉及的脚手架、耗材、工器具等均由投标方自带。
9、为保证现场设备统一管理,新采购所有设备需与原设备品牌保持一致。
10、负责对焊口进行无损检测。
#2炉施工范围:
1、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或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投标方出具方案或图纸对本次磨煤机过轨吊改造项目进行整体钢构架加固,交由招标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图纸进行施工。
2、#2炉磨煤机过轨吊工字钢梁更换为40B型,工字钢梁下截面加8mm钢板加固,上截面加220mm槽钢加固。
3、通过对过轨吊工字梁进行机加工,保证平稳过轨,过轨通畅,过轨梁上下高度偏差<30mm。并对过轨吊主梁进行二次找平。
4、#2炉磨煤机过轨吊原两个10T电动葫芦更换为两个16T低净空双速电动葫芦(型号:MD-16-12m,防护IP65,绝缘F级),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5、更换#2炉磨煤机过轨吊两个主过轨机大车运行装置8套(型号:DX-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6、更换#2炉磨煤机过轨吊副过轨机大车运行装置28套(型号:DX-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7、更换运行小车装置4套(型号:DX-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更换主过轨机电气装置1套(型号:DQ-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更换起重量限制器2台(型号:BCQ-HT(16t)),由投标方购买,经招标方验收合格。
8、所有施工涉及的脚手架、耗材、工器具等均由投标方自带。
9、为保证现场设备统一管理,新采购所有设备需与原设备品牌保持一致。
10、负责对焊口进行无损检测。
以上两台炉施工完毕必须完成设备的防腐施工。设备安装后调试及试验均由投标方完成,并完成当地技术监督局报审工作,并出具特种设备登记表及检验合格证。所需脚手架的材料及搭设拆除均由投标方承担,人员资质需经招标方核实。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为69.258万元。
计划工期:自开工后30天之内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囯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
现场踏勘:联系人:祝朝阳 联系电话:18099702278 联系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及以上不同火电厂合同(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复印件),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1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内签订(近5年内)。②签订合同的服务或工作范围与本次招标同类型。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经招标方相关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301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凯、孙超、马晗、范晓璇(电话咨询)、马娟(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549、2385、2556、2553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1)购买标书首先要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合格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注册“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济南进行现场审核。
方式二: 注册“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按照后面的流程进行注册。(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能集团资质原件审核地址为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4号院富明公寓2号楼1706室或者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95号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现场审核前请致电 4000-010-416咨询及电话预约审核地点;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真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已成为上述任一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a)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要求)、资质证书、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要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如需)。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和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
b)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时须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请务必注明购买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将不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如投标人在未审核通过时先电汇了标书款,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标书款不予退还)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18元人民币(含税价)),汇款必须以公司名义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扫描后发送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邮箱(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全过程的邮箱应为同一个邮箱,尤其是汇款底单和购买登记表发送的邮箱应与收到审核通过邮件的邮箱一致),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31-55682329。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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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SDJS-2016-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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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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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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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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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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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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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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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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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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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投标人务必确认以上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提供的信息不实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票据作废等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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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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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6-057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
邮 编:250101
开户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帐 号:37001619088050148651
开户行行号:10545100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6-057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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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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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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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投标人务必确认以上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提供的信息不实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票据作废等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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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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