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9日15时30分
项目名称:锅炉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600010004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采购人:新华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新华区西焦北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952169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779289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09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603室,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具有燃气锅炉或燃气设备销售、售后服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3)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叁级(及以上)(锅炉);(4)天然气锅炉一个品牌只允许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或厂家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3)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4)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叁级(及以上)(锅炉)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携带营业执照);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HYZB-2016-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