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凤阳县总铺镇、刘府镇及大庙镇污水处理站设计施工一体化及配套管网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美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总铺镇、刘府镇及大庙镇。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总铺镇、刘府镇及大庙镇,工程预算资金约220万元。工程概况:总铺镇京山村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水量为200吨/d的常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同时在总铺镇京山村建设约500米污水管网及配套管理设施;刘府镇胡桥村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水量为100吨/d的常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同时在刘府镇胡桥村建设约100米污水管网及配套管理设施;大庙镇亮岗村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水量为100吨/d的常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同时在大庙镇亮岗村建设约100米污水管网及配套管理设施。
3、招标范围:(1)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的构筑物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仪器仪表、自控等专业的设计、采购、施工,设备保修及培训等,同时配套建设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管网、管理用房、配套绿化、宣传牌及防护工程等;
4、质量安全文明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工 期:90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合格验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200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gov.cn)“招标公告-建设工程-凤阳县”栏中“凤阳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凤阳县总铺镇、刘府镇及大庙镇污水处理站设计施工一体化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后下载(依据交易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无需现场报名)。
2、重要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12)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肆万元(RMB:4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总铺镇、刘府镇及大庙镇污水处理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 号: 178231043771
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美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林、赵飞飞
电话:15255068707、151550091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军
手机:13635603178
邮箱:27713677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