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樟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樟树市环卫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XZHZB2015-Z018
2. 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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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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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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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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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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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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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清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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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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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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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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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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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保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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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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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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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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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八轮垃圾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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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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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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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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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只能就上述项目的全部进行投标,且不得拆标(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3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及相关要求 :
1 ) 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并 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 )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 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即日起至nth="4" year="2015"> 4月3日 当日00:00前(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开标之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 标文件每包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收取后不退, 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投标 。 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确认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函告(格式自定)通知代理机构,否则 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确认函的供应商投标 。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加盖电子签章的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 (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投标无效。
6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nth="4" year="2015"> 2015年 4 月 1 0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不予受理。
7 、 CA 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樟树市 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 。
9 、采购人:樟树市环卫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丰城市财政局附属楼一楼
联系人:饶艳辉 电话:13707951791
账户名称: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城市支行
帐 号:1508221409024806077
电子函件:jxzhry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