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1、招标项目名称:东、西区脱硫石膏
2、招标数量:东、西区脱硫石膏年产量约48000吨。
3、定价标准:
结晶水含量:以结晶水含量10%为基准,结晶水每下降1%时,价格按合同价下调1元/吨(含17%增值税现款价)结算,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同等比例扣除。
三氧化硫含量:当三氧化硫大于或等于38%时,三氧化硫含量每上升1%时,价格按合同价上调2元/吨(含17%增值税现款价)结算,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同等比例上调。当三氧化硫含量在32%(含32%)与38%(不含38%)之间时,价格按合同价款100%结算。当三氧化硫含量在30%(含30%)与32%(不含32%)之间时,价格按合同价款80%结算。当三氧化硫含量小于30%(不含30%)时,甲方脱硫石膏免除结算,由乙方负责处理。
游离水含量:游离水含量以10%为基准,游离水每上升1%时,价格按合同价下调1.5元/吨(含17%增值税现款价)结算,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同等比例扣除。当游离水含量大于20%(不含20%),甲方脱硫石膏免除结算,由乙方负责处理。
以上各项指标,以甲方检测部化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
4、计划招标时间:2016年11月下旬。
5、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二、资质要求
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公司最新年检的四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以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1)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3、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gxsgsyx@sina.com )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40000)元、招标资料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邮编:332500
3、联系人:黄工 18870215175;何工 18870215477
5、监审法务部监督电话:袁工 18870210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