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的株洲县中医院改扩建门诊住院楼建设及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株县发改复 [2015]2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县财政拨款 。项目业主为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中医院改扩建门诊住院楼建设及污水处理项目
2.2 招标编号: XJ201609
2.3 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县城区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新建一栋 11F 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 11000 平方米;改建现有门急诊、医技科室等基本用房以及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辅助用房,改建面积 7908.3 平方米;改扩建一套规模为 160 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建安投资约 55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
2.6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另加质量保修期 2 年。
2.7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8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监理企业应按照湘建建 [2015]190 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监理综合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4 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 2015 〕 57 号)的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后资格审查。
5 、入围方式
确定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入围投标人。
5 、评标办法
参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 [2013]283 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7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7.1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 3 日、 4 日、 7 日、 8 日每日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3 : 00——17 : 00 (北京时间),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或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株洲县政务中心原招标投标局窗口办理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述所需资料均为有效期内的原件,并提供四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在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 ,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县南洲镇新人民武装部处
联系人: 姜 亮
电 话: 13762338990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18684531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