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湾湖风景区中学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工程由信南发改【2014】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中学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中学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湾湖风景区中学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工程
工程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南湾段北侧风景区中学院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 11 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在建项目及全程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全程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承诺书;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3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中学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383769285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0376-6181701
招标监督机构: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
电 话:0376-6365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