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本招标项目济南市东区水厂斜管、配水槽、滤板、活性炭、臭氧设备等采购供货及安装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1]5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泉城水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济南市东区水厂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张马屯村,东至开源路,西至王舍人街道张马屯村土地,南至王舍人街道张马屯村,主要服务于济南市东部城区。本项目投资额约1300万元。近期(5-10年)规模为10万m3/d,远期(10-20年)建设规模20万m3/d。
3.招标范围:济南市东区水厂斜管、配水槽、滤板、活性炭、臭氧设备等采购供货及安装。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下列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标段1:斜管、配水槽、滤板 |
9485.35平方米 |
斜管、配水槽、滤板等清单所列内容及所有附件的供应、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维修培训、售后服务、设备质量保修等。 |
设备材料采购 |
| 标段2:活性炭 |
9485.35平方米 |
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供货、活性炭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 |
设备材料采购 |
| 标段3:臭氧设备 |
9485.35平方米 |
臭氧发生器、冷却系统、液氧系统、氮气补加及仪表风、投加系统、尾气处理系统、设备间配电柜、总控PLC柜、安装材料等的供应、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维修培训、售后服务、设备质量保修等。 |
设备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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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家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合格的检验报告;(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的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
|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28日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奥体西路龙奥大厦C区)报名,节假日请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报名。 |
|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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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2015年3月24日9时0分 - 2015年3月28日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