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别施工类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污水管道总长约为1357米,检查井座数约为24座,污水一体化泵站约为1座,消力池1座;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2日公示截止时间 2016/11/4 0: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付志峰
投标报价: 5973480.98元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荣萍
投标报价: 5990113.41 元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西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燕妮
投标报价: 5991056.44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市邕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炳秀(联系电话:0771-5687170 )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479000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招标人: 南宁市邕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