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朱家角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031-95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6-z947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张巷村下辖的9个自然村,共计454户居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布设集中处理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5、交付地址:青浦区朱家角镇
6、交付日期:2016年12月
7、采购预算金额:3572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572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4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24 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2、开标地点: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酒龙路217号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陈菊芳
电话: 13917502370
传真: 13917502370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 1718室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蒋伟峰
电话: 59715288*5688
传真: 59715288*5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