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交通局综检站煤改电锅炉采购安装工程1.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工程实施地点:通州区
1.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5、预算评审金额:195.7万元
1.6、项目编号:TZXM-201610316240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厂商,应具备锅炉销售、安装资格;锅炉制造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明珠小区2号楼3单元16层3195室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明珠小区2号楼3单元16层319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厂商,应具备锅炉销售、安装资格;锅炉制造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资质;2.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3、投标报名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 03日至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3.2、报名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携带原件,审查后归还)(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携带原件,审查后归还,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3)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资质(携带原件,审查后归还)(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携带原件,审查后归还)注:报名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1-4)原件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备案,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