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前锋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460251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建安费约724.906158万元
五、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监理标段;
2、招标内容:
1)桥南沙湾节点排水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桥南街和沙湾镇,包括:①蚬涌与福愉路交界段污水管连接工程:新建污水管道309m、管径DN500、管材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②大塱涌绿庭雅苑与大润发后门过河段连接工程:新建污水管道250m、管径DN500、管材为钢筋砼管;③中华大道与龙岐路交界段污水管连接工程:新建污水管道148m、管径DN400、管材为钢筋砼管。
2)环城东路截污闸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市桥街,新增拦污栅1个、1座闸门更换止水橡胶条。
3)大巷涌截污闸截污管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沙湾镇,新建污水管道83m、管径DN 500、管材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
4)石岗东涌截污及污水管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大龙街,新建污水管道34m、管径DN600——1000、管材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一体化泵井1座、规格44.4L/s。(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监理范围:按现行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进行投资控制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各参与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 年 11月 4 日至 2016 年 11月 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11月 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11 月 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09:30-11:30,下午: 14:0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原件(按附件一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十、投标人 资格审查 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电话:34818421;(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署名投诉。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