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河外片区连通工程已经政府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计划从镇康县中山河水库引调水至河外,主要建筑物由一级泵站、二级泵站、三级泵站、引水管道、水厂、供水管网等组成,供水管道13.6km,供水管网总长41km。工程建成后,可解决河外片区尖坪村、尖山村、大水井村、色树坝村、班幸村、清水河村、山头寨村7个村委会,2646户11434人、8330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2.2 招标范围:为临沧市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河外片区连通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设计。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期限为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5日,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09日至11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⑥外省企业需出示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李云柱
联系电话:1398834916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银河大道实力郡城1——A2商铺
联系人:黄海涛、李海能
电 话:883-8880614
传 真:0883-888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