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绿岛湖环保移动公厕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绿岛湖环保移动公厕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0658-1401SZTCE405
3. 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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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完成期限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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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环保移动公厕 |
45天 |
3座 |
916919.91 |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分包采购内容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是拟供货物(指环保移动公厕,下同)的制造(生产)商或其代理经销商。若为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则须具备所投标货物的制造(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或经销证书。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
6.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起止时间:
6.2 发售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6.3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7.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7.2 投标人是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经销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7.3 投标人报名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表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其投标报名不代表采购人及其评标委员会已认可该投标人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并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8.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9. 投标截止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1. 投标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12. 开标时间:
13. 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评标会议室
14. 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
1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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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 |
名 称: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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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发售标书联系人: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人: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