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城阳乡城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阳乡城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夏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宁农综办【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拨款、自治区财政拨款、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彭阳县城阳乡城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城阳乡刘河、城阳、陈沟、韩寨、杨坪村
建设规模:1.4万亩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利工程:开挖疏浚渠道5公里,衬砌渠道16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3141座;
第二标段:水利工程:购置管材及铺设管道36公里,修建机耕路22公里;
第三标段:林业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300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注册二级及以上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需具有一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施工业绩。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有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工程施工业绩,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3.2根据宁检会【2012】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收到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室
地 址:彭阳县财政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街88号
邮 编:756500 邮 编: 750011
联 系 人:梁生蕃 联 系 人:赵龙梅
电 话:13995347889 电 话:0951-5676173-8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