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镇江高桥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 高桥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经由 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高桥镇
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价为:1010.81万元 、一期2000 m3/d;占地面积20333。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2月开工,2018年02月竣工;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具备:(1)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总监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对法(2016)285号文规定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在没有细则之前 按苏建规字(2016)3号文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①、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管理人员类型,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2016年8月、9月、10月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若以上人员中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以上所有证书原件(或可查的电子信息)需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审查。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7、设计业绩要求:设计企业需有近5年(2011年6月30日-至今)承担过规模0.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具备任意一项即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施工业绩要求:施工企业需有近5年(2011年6月30日-至今)承担过规模0.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EPC、PPP、BOT、BT等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具备任意一项即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9、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提供设计补偿费:2000元/家。
10、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纸质的图纸及设计施工方案。(一正两副)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单位除外);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a. 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 至以下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88991767、89988189)
户 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3200401002139889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徒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注: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时,在估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的比例,该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依据。
八、招标(含资格后审文件)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11月10日00:00至2016年11月14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前付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按4:3:3,分三年付清。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4、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0511-88991638)
5、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6年11月10日00:00至2016年11月14日24:00
7、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门大街368号
联系人: 联系人:史工
电 话: 电 话: 0511-85083579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二、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高桥镇
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价为:1010.81万元 、一期2000 m3/d;占地面积20333。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2月开工,2018年02月竣工;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具备:(1)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总监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对法(2016)285号文规定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在没有细则之前 按苏建规字(2016)3号文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①、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管理人员类型,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2016年8月、9月、10月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若以上人员中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以上所有证书原件(或可查的电子信息)需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审查。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7、设计业绩要求:设计企业需有近5年(2011年6月30日-至今)承担过规模0.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具备任意一项即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施工业绩要求:施工企业需有近5年(2011年6月30日-至今)承担过规模0.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EPC、PPP、BOT、BT等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具备任意一项即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9、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提供设计补偿费:2000元/家。
10、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纸质的图纸及设计施工方案。(一正两副)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单位除外);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a. 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 至以下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88991767、89988189)
户 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3200401002139889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徒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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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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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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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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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业绩部分:14 分 承包人建议书: 32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14分 投标报价: 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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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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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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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得分 计算公式(30分) |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计满分30分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 %减 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减 0.9 分。最多扣分为5分,小数点保留二位。 计算公式为: 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 30-(有效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100×1 当有效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 30-(有效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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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合理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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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安工程投标报价预算准确详细、报价合理计3——5分;无重大漏项、报价基本合理计0——2分 ②设备投标报价预算准确详细、报价合理计4——5分;无重大漏项、报价基本合理计1——3分 投标报价有严重漏项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或有不平衡报价行为等情况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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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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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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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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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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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得分由以下2小项组成。 ①工艺流程可行且符合人工快渗技术要求计5分;工艺流程基本可行且基本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计3——4分;工艺流程基本可行但不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计0——2分。 ②图纸内容全面、符合项目情况计5分;图纸内容基本全面,符合项目情况计3——4分;图纸内容部分符合要求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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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及工程详细说明(15分) |
此项得分由以下3小项组成。 ①工艺方案技术先进,计3——5分;工艺技术普通,计0——2。 ②设计方案说明清晰、内容完整、参数选取正确合理且符合项目技术要求计4——5分;设计方案说明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完整、且基本符合项目技术要求计2——3分;设计方案基本可行但不符合项目技术要求计0——1分; ③说明详细、内容充实、重点突出4——5分;说明详细、内容基本充实、重点较突出2——3分;说明较详细、重点不突出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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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备表 (5分) |
设备配置合理且满足或高于项目要求、清单详细4~5分;设备配置基本合理且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清单详细2~3分;配置不合理且不满足项目要求、清单不详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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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人员(4) |
①具备建筑、结构、水、电专业国家注册资格的, 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②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可得且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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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2) |
类似项目业绩(12分) |
①近5年(2011.4.30——至今)具备人工快渗工艺5000吨/d污水处理设计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②联合体成员近5年(2011.4.30——至今)具备人工快渗工艺5000吨/d污水处理EPC、PPP、BOT、DB、ROT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 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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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14) |
项目总体管理方案(5.5分) |
此项得分由以下7小项组成。 ①方案总述(0——0.5分) ②组织机构(0——0.5分)) ③项目进度管理与控制(0——1分) ④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0——1分) ⑤项目HSE管理与控制(0——1分) ⑥项目投资管理与控制(0——1分) ⑦项目信息、文档管理与控制(0——0.5分) |
| 设计管理 (1.5分)
|
此项得分由以下3小项组成。 ①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总体安排(0——0.5) ②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控制(0——0.5) ③施工图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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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管理 (0-3分) |
此项得分由以下6小项组成。 ①EPC采购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0——0.5分) ②采购进度计划控制措施(0——0.5分) ③采购管理(0——0.5分) ④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0——0.5分) ⑤EPC采购管理资料管理(0——0.5分) ⑥项目投资管理与控制(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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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0-3分)
|
此项得分由以下6小项组成。 ①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0——0.5分) ②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0——0.5分) ③工程施工HSE监督与控制(0——0.5分) ④施工总平面布置(0——0.5分) ⑤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0——0.5分) ⑥重点部位施工措施方法(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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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投产保驾方案(0-1分) |
试运投产保驾方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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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含资格后审文件)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11月10日00:00至2016年11月14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前付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按4:3:3,分三年付清。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4、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0511-88991638)
5、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6年11月10日00:00至2016年11月14日24:00
7、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门大街368号
联系人: 联系人:史工
电 话: 电 话: 0511-85083579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