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SGECS-2016-11-XCPZZ-FWZB | 招标编码:CBL_20161108_29156481 |
| 开标时间:2016-11-29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 招标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其它 |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并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开标日前五年内具有政府或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制作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8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ibaile@heesc.com,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3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二层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齐百乐
电话:010-52262193
传真:010-52262125
电子邮件:qibaile@heesc.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号:0200296419200076050
收款人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2016年11月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并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
招标需求一览表 |
|||||
|
包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
001 |
SGECS-2016-11-XCPZZ-FWZB |
标段一 |
公司节能服务、电能替代、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国际业务等领域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服务等(详见招标项目清单表)。 |
合同签订后1年
|
90万元 |
|
002 |
SGECS-2016-11-XCPZZ-FWZB |
标段二 |
公司节能服务、电能替代、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国际业务等领域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服务等(详见招标项目清单表)。 |
合同签订后1年
|
60万元 |
|
招标项目清单表 |
||||||
|
序号 |
类型 |
项目 |
单位 |
包001数量 |
包002数量 |
|
|
1 |
翻译 |
中译英 |
1000字 |
12 |
8 |
|
|
2 |
平面设计 |
宣传单 |
页 |
3 |
2 |
|
|
宣传册 |
页 |
60 |
40 |
|
||
|
X展架 |
个 |
12 |
8 |
|
||
|
易拉宝 |
个 |
12 |
8 |
|
||
|
LOGO |
个 |
1 |
20 |
|
||
|
图片处理 |
张 |
30 |
1 |
|
||
|
3 |
3D设计 |
人视图 |
张 |
1 |
1 |
|
|
鸟瞰图 |
张 |
1 |
40 |
|
||
|
4 |
多媒体设计 |
PPT |
页 |
60 |
1 |
|
|
H5 |
页 |
1 |
8 |
|
||
|
5 |
展厅设计 |
普通展厅 |
㎡ |
120 |
80 |
|
|
6 |
产品制作 |
条幅 |
m |
60 |
40 |
|
|
旗子 |
m |
30 |
20 |
|
||
|
锦旗 |
m |
6 |
4 |
|
||
|
亚克力单层板 |
m |
60 |
40 |
|
||
|
亚克力双层板 |
m |
60 |
40 |
|
||
|
PVC板 |
㎡ |
60 |
40 |
|
||
|
7 |
产品制作 |
背胶 |
㎡ |
60 |
40 |
|
|
相纸 |
㎡ |
60 |
40 |
|
||
|
展板 |
㎡ |
120 |
80 |
|
||
|
展架 |
套 |
60 |
40 |
|
||
|
60 |
40 |
|
||||
|
包边 |
根 |
60 |
40 |
|
||
|
60 |
40 |
|
||||
|
不干胶 |
张 |
60 |
40 |
|
||
|
封皮 |
张 |
120 |
80 |
|
||
|
易拉宝 |
套 |
30 |
20 |
|
||
|
12 |
8 |
|
||||
|
6 |
4 |
|
||||
|
logo |
㎡ |
1 |
1 |
|
||
|
㎡ |
1 |
1 |
|
|||
|
8
|
产品印刷 |
彩色印刷 |
面 |
6000 |
4000 |
|
|
6000 |
4000 |
|
||||
|
6000 |
4000 |
|
||||
|
3000 |
2000 |
|
||||
|
面 |
6000 |
400 |
|
|||
|
张 |
300 |
200 |
|
|||
|
本 |
600 |
400 |
|
|||
|
9 |
动画制作 |
平面动画 |
秒 |
180 |
60 |
|
|
10 |
影视片制作 |
活动、会议拍摄及资料留存 |
天 |
12 |
8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开标日前五年内具有政府或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制作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8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ibaile@heesc.com,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3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二层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齐百乐
电话:010-52262193
传真:010-52262125
电子邮件:qibaile@heesc.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号:0200296419200076050
收款人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2016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