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环资【2016】3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城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ZBBCG2016服字109号,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ZBBCG2016服字114号
建设地点:5个镇、5个村,大宁镇(暂定)、贺街镇、南乡镇、里松镇(暂定)、开山镇(暂定)、步头镇永和村(暂定)、步头镇榕木村(暂定);贺街镇新忠、龙马村;大宁镇赖村(暂定)、大宁镇李屋村(暂定)
建设规模:5个镇5个村的垃圾分拣场、热解处理车间、其它配套建筑工程、道路及停车场、绿化、围墙等。
建安总投资:约1811.3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定额工期:5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50 日历天(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贺州市八步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土建,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业绩要求:有要求,类似工程指: 近三年(2013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3.5 其他要求: 无 。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至2016 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9 日至2016 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4-528187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城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星光路南段17号 地 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邮 编: 542899 邮 编: 542899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0774-5202221 电 话: 0774-5127658
传 真: / 传 真: 0774-512765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gxhzjb@163.com
2016 年 1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