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5#泵站新建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滨海新城 。
2.2 建设规模: 1台客梯(制作井道内钢架,电梯的井道在电梯安装过程中需中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 ; 招标估算价:约 28 万元。
2.3 招标范围: 5# 泵站新建工程电梯项目 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保养、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井道深化设计制作等一切相关内容。
2.4 工期要求: 订立合同之日起70天内完成供货,货到工地30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最迟可在开标之日前提交至招标人);②投标品牌的电梯设备制造单位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③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B级及以上、维修B级及以上);④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下列条件:a、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与一个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B级及以上、维修B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销售代理单位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最迟可在开标之日前提交至招标人);b、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⑤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品牌、一个制造单位的产品进行投标。
3.2 其他要求:
3.2.1 近五年以来企业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与一个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B级及以上、维修B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销售代理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销售代理单位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最迟可在开标之日前提交至招标人);b、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 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 00
地点: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迪荡湖路73号北辰广场14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标书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
(4)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为销售代理单位需提供,最迟可在开标之日前提交至招标人);
(5)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
注:请将以上(1)至(5)项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后一并提交。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现金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6. 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 / 。
6.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3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畅和路 28 号(大唐国际对面)
联 系 人: 周振波
电 话: 0575-88225972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迪荡湖路 73 号北辰广场 1 幢 1401 室
联 系 人: 戴立超
电 话: 0575-88609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