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人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
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3 、工程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镇社区红庄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4 、工程规模: 污水处理规模为35吨/日(含配套管网建设)。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11月9日
7 、开标地点: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404号房开标厅
8 、评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海市建筑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746508.64元
工期: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银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6664.72元
工期: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6838.41元
工期: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9 、公示时间: 2016 年11月10日至 2016 年11月14日
说明:
1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质疑电话: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0771-5766534 传真:0771-5766404
监督电话:0771-5532910
3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