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22页
现变更为
2、变更的内容替换原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1、原招标文件第22页
| 4 |
综合评分标准(10分) |
1.近三年以来(2013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污水处理)施工、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额在0-500万人民币的每项得1分,合同额在500-1000万人民币的每项得1.5分,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人民币的每项得2.5分。最多提供三项业绩最多得5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评标时查验原件,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 4 |
综合评分标准(10分) |
1.近三年以来(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污水处理)施工、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额在0-500万人民币的每项得1分,合同额在500-1000万人民币的每项得1.5分,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人民币的每项得2.5分。最多提供三项业绩最多得5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评标时查验原件,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