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公司辽河化肥分公司污水处理装置除臭项目臭气密封、收集及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污水处理装置的臭气封闭系统、臭气收集系统和臭气处理系统三部分的土建施工,设备供货、运输、仓储、施工安装和调试等。详见施工图。
(3)工期: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6)投标人经有关信用等级认证单位评审获得AAA信用等级认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近五年来具有承担环境治理工程的业绩,提供该类工程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承包合同复印件至少1项,原件备查。
(9)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10)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提供安全员证书。
(11)按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1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3)报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通过方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01日9:00时,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1号楼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东勇
联系电话: 010-63288208-23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张瀚镭
电 话:010-68961475
传 真:010-68964890
电子邮件:duanchao1115@126.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紫竹桥支行
账 号:11001098600053009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