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 市政字2015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沙路污水泵站至东四道街污水泵站污水管道工程(一至四标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筑规模:污水管道1524.5米;
(2)计划投资额: 560万元;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2015年4月13日计划开工,2015年5月13日计划竣工;总工期31日历天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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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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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龙沙路污水泵站至东四道街污水泵站污水管道36#—46#、4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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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龙沙路污水泵站至东四道街污水泵站污水管道10#—17#(包括17#),12#—31#、12——道路中间、13#—32#、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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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龙沙路污水泵站至东四道街污水泵站污水管道17#—23#(包括23#),19#—34#、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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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龙沙路污水泵站至东四道街污水泵站污水管道23#—29#; |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投标。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类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4外埠企业在开标前需到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准入手续。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工程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进行登记。
4.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申请人可从齐齐哈尔市建设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5招标文件500元/套,开标当日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二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排水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大街3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婷婷
电 话:15904508818
日 期:2015年3月20日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