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金溪路污水管网Ⅰ标段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金溪路
项目规模:DN300拖拉管373m,DN300开挖管29m。
工程造价: 575019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DN300拖拉管373m,DN300开挖管29m,12个污水检查井等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1名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已按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完工证明材料。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预算控制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主任
电话:18957459309
招标代理人: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03、704室
联系人:林工
电话:13705844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