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负责购买除招标人内部以及集团相关单位使用外的珠江电厂脱硫系统产出的所有脱硫石膏,投标人需承担购买招标人销售的石膏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石膏在厂内堆放地到运输工具上的铲装工作及相关费用、石膏运往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以及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税费等等。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 合同期限:2017年 01 月 01 日至2017年 12 月 31 日。
3. 发货地点:广州南沙区坦头村广州珠江电厂厂区。
4. 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脱硫石膏的购销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定);
2)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未体现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 2013年至今具有脱硫石膏的购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招标五部)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可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1.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地 址:广州南沙区金洲坦头村珠电路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黄颖峰
电 话:020-84689126
传 真:020-846801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3543314
传真:020——83546050
E-MAIL:moshangcao5@163.com
招标文件费用专用账户:
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帐 号:3602000109000326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