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涟源市城西片区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2]1445号文、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20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及自筹。招标人为 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涟源市城西片区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涟源市六亩塘镇和蓝田办事处 ;
2.3 一标段为P1-P21,长度约870米,项目业主为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为P21-P58,长度约1430米,项目业主为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规 模: 城西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总长度约为2300米,一标段约1460万元,二标段约1140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600 万元;
2.5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 城西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总长度约为2300米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9 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3.5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指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6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 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15年11月1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 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I ) ” 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 至 11 月 17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资料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投标报名。
⑴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⑵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⑷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⑸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⑹ 企业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原件);
⑺ 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或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⑻ 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⑼拟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 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 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 ;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原件)
⑽ 社保证明( 提供由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指2016年5月-2016年10月 );
⑾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5年11月1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初检,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娄底市市政府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730949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873819683
2016 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