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代理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由青发改社会【2014】9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招标编号:新华青海公招(货物)2016-058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工程地点: 西宁市南山路以北、湟中路以东(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3交货(工)期:120天
2.4招标控制价:1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若是生产商提供主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资料,若是代理商提供主要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采用的消毒剂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3.3省外企业需提供环保部门及建设部门进青备案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不含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需提供环保部门及建设部门进青备案许可证等资料 (以上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并装订成册),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青海物产大厦5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 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青海物产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971-7194814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971-8114409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