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钢规划发展部。
项目编号:GHB-ZB-201610-A090701-149R。
2.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脱硫装置采用的是以碳酸钠为碱源的后脱硫工艺。将目前两级钠法湿式氧化脱硫工艺改为:一级氨法湿式氧化脱硫工艺,利用煤气中自身含有的氨为脱硫碱源,脱除煤气中的绝大部分硫化氢及氰化氢,以节省目前工艺消耗的大量碳酸钠外加碱源,降低运行成本。二级脱硫仍保持目前的钠法脱硫工艺,脱除剩余的少量硫化氢,以保证脱硫后硫化氢含量小于20mg/m3,满足后续甲醇工艺的需要。
部分脱硫液经浓缩装置浓缩后与经离心机分离的硫磺泡沫混合成硫浆进入焚烧制酸装置,制得浓硫酸供生产硫酸铵使用。一级氨法脱硫做到不外排废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焦化脱硫现有装置改造和增加制酸装置。
本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最高投标限价为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资格等级为甲级,专业需包含钢铁或化工专业。
3.4须通过ISO9001(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5具有近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需同时具备焦化项目类似业绩和制酸装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6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装备。
3.7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复印件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6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401房间。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5.5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5000元。
5.6未签订投标保证金暂存协议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退款登记表(附银行回执原件,银行回执原件上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异议。异议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钢规划发展部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516房间
联 系 人: 武女士
联系电话: 0472-2189431
招标机构: 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系方式: 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杜女士(项目咨询) 0472-2189628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