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晓村河泥漕经济合作社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东晓村河泥漕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
2.2 工程造价:400.3008万元。经评审确定的下浮率为5 %——7%。
2.3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4 工程概况:东晓村河泥漕经济合作社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主要内容包括一区、二区、三区三个区域的原砼路面拆除及修复,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PVC管铺设、塑料污水检查井安装、1立方成品玻璃钢化粪池安装、80t/d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安装、50t/d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安装、15t/d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安装等其他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在2015-2016年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3.3 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东晓村河泥漕
联系人: 朱剑琼
电 话: 15005809377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邮 编: 316100
联 系 人: 林巧
电 话: 0580-3057576
传 真: 0580-3057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