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1、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4年7月11日文件(粤环办[2014]7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许可事项取消后续工作的通知》精神,取消本次资格预审“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中“需具备有效的生活污水运营资质”的要求。
2、报名截止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17时30分前
二、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2016年11月15日
2、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资格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本公告期限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蕉岭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桃源东路1号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工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电话:020-62791661 传真: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