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藏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锅炉改造工程第一、三标段采购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以张资管字【2016】29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京藏高速公路宣化小慢岭至冀蒙界段沿线。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0720.09平方米(一标段供暖面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将4台燃煤锅炉改造成4台电锅炉,其中需拆除的燃煤炉总容量总计18吨,新安装电锅炉容量总计6.34吨;新增1个电热水器 。
2.3供货期:2个月。
2.4质保期:交工验收后两个采暖期(不少于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的第一、三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固态电蓄热锅炉 (蓄热砖)采购,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服务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怀安服务区、於家梁停车区的旧锅炉拆除、新增锅炉采购及安装、设备基础、管道及电缆连接,锅炉型号规格应满足工程量清单要求,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太阳能浴室改造(太阳能集热装置4套),最高限价398万元。
三标段:10台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其中1250KV A一台、1000KV A二台、800KV A 一台、315KV A 二台、250KV A 二台和160KV A 二台,从电网至变压器高压线输电,包括电杆、输电线等。变压器等型号规格应满足工程量清单要求,最高限价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一标段:
制造商应满足:
①资质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固体蓄热机组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固体蓄热机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②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固态电蓄热锅炉 (蓄热砖)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④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申请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100万。
代理商应满足:
①资质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满足前款“制造商资质要求”。
②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固态电蓄热锅炉 (蓄热砖)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④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申请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100万。
三标段:
制造商应满足:
①资质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肆级及以上资质。
②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变压器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④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申请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30万。
代理商应满足:
①资质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
②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变压器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④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申请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30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代理商须有制造商授权,且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为制造商品牌的唯一授权人,并出具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月 15 日至2016年 11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一楼大厅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一标段:
(1)制造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固体蓄热机组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固体蓄热机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前款制造商投标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三标段:
(1)制造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前款制造商投标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9日9:3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二楼开标2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制造商及代理商开标及评标时需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业绩原件。
8.联系方式
名称: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县孔家庄镇南交通局苗圃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 编:075000 邮政编码:075000
联系人:刘树民、白晓伟 联 系 人:田瑞、霍裕
电 话:0313-4260822 电 话:0313-4198105
传 真:0313-4260819 传 真:0313-2310327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
附件1: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全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唯一的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理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该代理商为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人。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将作为上述投标的共同投标者并联合以及分别地对投标要求负责。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 (盖章) 制造商: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制造商
一标段: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固体蓄热机组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固体蓄热机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三标段: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肆级及以上资质;
代理商 一标段: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设备制造商满足前款制造商资质要求。
三标段:
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在招标内容之内;”
附表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固态电蓄热锅炉 (蓄热砖)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三标段: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变压器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一标段: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申请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100万。
三标段: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最大值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为准】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申请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30万。
附件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个数较多的优先。
如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前款约定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一、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供货期;
b.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所有内容和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方案的相关内容;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e.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资料、声明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指定位置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b. 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且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设备供货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d.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e.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不会影响招标公正性。
(1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未同时参加投标。
(16)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的原件。
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指定位置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投标报价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必须一致;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财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
a、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2)条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余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b、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c、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从98%、98.5%、99%、99.5%、100%中现场抽取,不同标段评标基准价系数分别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
因素 0分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