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创新松阳县公共设施领域投融资模式,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松阳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经县政府授权,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由日处理4.5万吨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主管网25.37公里和三座提升泵站组成。目前正在实施二期提标扩建工作。
具体规模:
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费暂定为30000万元,项目合作期限为27年(其中试运营期为2年),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项目运作方式
鉴于项目为存量项目,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运作模式。政府将存量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由其进行运营管理,合作期满,社会资本将项目设施交还政府或指定机构。社会资本单独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有偿转让费的20%,有偿转让费在合同生效后30天和180天内分二次到位(每次为有偿转让费的50%),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取得基本服务费(收回投资、获取合理利润)和运营服务费,项目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申请人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2月31日止,企业净资产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运营(至少具备其中一项)业绩;
(4)企业经营状况、信誉良好;
(6)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7)不接受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下一阶段竞争。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丽水市丽青路141号107室。
(3)报名费用: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申请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一式柒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同时附U盘一个),一并密封后于2016年12月5日下午2:30前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之前派人送达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阳县公园路
联系人:李慧芬
联系电话:0578-8818602(13567606996)
咨询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 系 人:陈秋勇(13905781810)/邱旭龙(13362064099)
传真:0578-2153351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由日处理4.5万吨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主管网25.37公里和三座提升泵站组成。目前正在实施二期提标扩建工作。
具体规模:
|
序号 |
名称 |
PPP规模 |
||
|
土建 |
设备 |
单位 |
||
|
一 |
污水处理设施 |
|
|
|
|
1 |
污水处理厂 |
4.5万 |
4.5万 |
万m3/d |
|
2 |
污水泵站 |
|
|
|
|
2.1 |
王村污水泵站 |
4.2 |
1.5 |
万m3/d |
|
2.2 |
十五里污水泵站 |
6.0 |
2.0 |
万m3/d |
|
2.3 |
3.5 |
1 |
万m3/d |
|
|
二 |
污水管网 |
25.37 |
km |
|
二、项目运作方式
鉴于项目为存量项目,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运作模式。政府将存量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由其进行运营管理,合作期满,社会资本将项目设施交还政府或指定机构。社会资本单独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有偿转让费的20%,有偿转让费在合同生效后30天和180天内分二次到位(每次为有偿转让费的50%),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取得基本服务费(收回投资、获取合理利润)和运营服务费,项目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申请人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2月31日止,企业净资产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运营(至少具备其中一项)业绩;
(4)企业经营状况、信誉良好;
(6)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7)不接受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下一阶段竞争。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丽水市丽青路141号107室。
(3)报名费用: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申请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一式柒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同时附U盘一个),一并密封后于2016年12月5日下午2:30前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之前派人送达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阳县公园路
联系人:李慧芬
联系电话:0578-8818602(13567606996)
咨询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 系 人:陈秋勇(13905781810)/邱旭龙(13362064099)
传真:0578-2153351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