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金健粮食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金健米业粮食工业城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金健粮食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金健米业粮食工业城技改项目
三、招标编号: 0623-1575N3103234
四、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包一:米机 2 台
包二:抛光机 6 台
包三:色选机 4 台
包四:慢速斗式提升机 37 台
包五:振动清理筛 2 台
包六:谷糙分离机 2 台
包七: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2 台
包八:配米机 12 台
包九:中间计量秤 2 台
包十:脉冲除尘器 4 台
包十一:凉米系统
包十二:设备安装工程
包十三:自动化控制系统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
5.2 所投产品 2012 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5.3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和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4 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制造商能够提供招标货物及安装调试、备件储备供应和售后维修服务。(提供售后维修人员姓名)。
5.5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5.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 :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 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和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六、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8.1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400 元 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 8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2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发传真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30 日,每天 8:00 ~ 11:30 , 14:3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四楼 404 办公室)购买。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5 年 4 月 7 日上午 9 : 00 (北京时间)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 123 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 123 号 邮政编码: 410003
电话: 0731-84514664 传真: 0731-84514579
联系人:张诗豪 曾 君 熊慧敏 邮箱: hnzb3@163.com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帐户: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 731902754310206 (必须在 “ 备注 ” 或 “ 用途 ” 中写明 “ 招标编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