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嵊州市中天采购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嵊州市崇仁镇生活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SZZT-H161108WLX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 1 | 嵊州市崇仁镇生活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 | 只 | 800 | 20 | / | 桶身灰色(嵊州环卫所用颜色)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6-11-18 至2016-11-2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11-29 09:3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6-11-29 09: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 4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中天采购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8509015474000708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本授权书格式仅限报名时使用);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75-83093616
传真:0575-83093616
地址:嵊州市崇仁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中天采购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璐幸
联系电话:0575-83018232
传真:0575-83018232
地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副楼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