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责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JLZB-2016-031
2.3建设地点:淇滨区
2.4投资总额:约2480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2.7建设内容:现状5.0万m3/d,升级改造后扩容至6.5万m3/d。
2.8招标范围:对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土建及安装部分)
2.9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配套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3)类似业绩: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需提供监理合同以及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作出承诺近三年无上述情况,一旦被发现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证明原件(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上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网站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单独告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责任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2-2299007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567006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