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北路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秦区核字【2016】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节能泰盛秦皇岛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北路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秦皇岛开发区东区,陕西北路以东,鹏泰铁路专线以北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2万m3/d
合同估算价:5591.59万元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操作指导培训及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 月 21 日至 2016年 11 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外地企业可咨询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79号建设大厦七楼707室办理项目经理信用手册,联系电话:0335-363254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6)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除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新版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可只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A4纸型复印件,在秦皇岛开发区永定河道2-10号4楼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确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2月15 日 10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开发区永定河道2-10号4楼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泰盛秦皇岛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玉清
地 址:秦皇岛开发区秦皇西大街295号
邮 编:066004
联 系 人:王艳茹
电 话:0335-8569628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立新
地 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中路9号
邮 编:066006
联 系 人:刘玉苹
电 话:0335-8019037
传 真:0335-8019887
电子邮件:yh8019037@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33050066010149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