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燃气锅炉房建造、燃气锅炉房购置、供暖管道改造等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业;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7.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
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四、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须携带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近三个月(2016年7月、2016年8月、2016年9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及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2016年11月17日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查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人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区2-2门市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本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的相对权重40%,商务标的60%(详见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文玲
联系方式:010-61409028
传 真:010-61409028
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