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环资【2014】411号文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FCCG2015服字6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新建日处理污水0.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DN400-800污水收集管网5.0km。
2.2投资规模:约1600万元。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设计周期要求:
①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4.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3月24日至201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电话:0774-7880258。
4.3报名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二代身份证、⑤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及其居民二代身份证、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为投标人法人出具的关于投标企业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6日15时30分。
4.6开标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7号
邮 编:542700
联系人:刘有德
电 话:0774-7895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
邮 编:542700
联系人:曾军
电 话:0774-7880258
传 真:0774-7892100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