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沈阳市东兴木业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LNSH16137
3、招标内容:沈阳市东兴木业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代理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各拟投标人需将上述资料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如拟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无资格参加投标。
6、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每日9:00时-16:00时)。
7、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8、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9、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9日 上午9:30 分。
10、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9日 上午9:30 分。
12、谈判地点: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11月28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递交至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单位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联 系 人:李莹
电 话:024-6675575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422140100100007475
邮 箱:lnshzb2014@163.com
邮 编:110014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