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通勤车辆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通勤车辆项目;2.2设备采购数量及规格要求:购置10台 新能源纯电动团体车,不少于49座商用客车,车身长10.5米-11米,续航不少于200公里。
2.3交货地点: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5日内供货完毕;
2.5设备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编号:SXXY-S-160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对投标货物具备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
3.3所投车辆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及相关生产许可证明;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TS16949证书;3.5投标人须符合由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晋财建【2016】75号文件《电动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晋财建【2016】7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3.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在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3.7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4.以下条件属于报名的必要合格条件:
4.1报名时应提交:(1)法人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具有相应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7) 近三年同类型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8)出厂检验报告(9)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明(10)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TS16949证书(11)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0)项证件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1)项需开标前提供。(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5、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同下)报名。地点: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盛世华庭5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经招标人确认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书在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盛世华庭5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不按时获取的投标人,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盛世华庭5层邮政编码:045000 联系人:王丽
电 话:0353-2905221
监督电话:0353-2461009 联系人:孙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