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0744-164CSIE00592 | 招标编码:CBL_20161121_189077910 |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其他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2.2 招标产品列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4) *所投产品从2013年至今应具有不少于5项应用在煤化工企业中水回用项目的业绩,并出示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证明所供产品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必须提供1份2011年1月1日至今国外反渗透膜销售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013年-2015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制造商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企业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下午16:30
4.3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或170美元(美元壹佰柒拾元整)(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购买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主页右下角“帮助中心”。
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
5.3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
5.4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8层
联系人:苏磊
联系方式:010-58131124
招标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徐庆
联系方式:010-58132350
7. 其他补充说明
由于我公司业务系统升级,关于注册、购标、支付、投标保证金等事宜,详见下文的《投标人须知》。
电子邮箱:13707510@shenhua.cc
投标人须知.doc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2.2 招标产品列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反渗透膜 |
1998支 |
单支反渗透膜稳定脱盐率≥99.5%、最低脱盐率≥99.0% |
见技术附件 |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4) *所投产品从2013年至今应具有不少于5项应用在煤化工企业中水回用项目的业绩,并出示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证明所供产品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必须提供1份2011年1月1日至今国外反渗透膜销售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013年-2015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制造商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企业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下午16:30
4.3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或170美元(美元壹佰柒拾元整)(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购买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主页右下角“帮助中心”。
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
5.3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
5.4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8层
联系人:苏磊
联系方式:010-58131124
招标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徐庆
联系方式:010-58132350
7. 其他补充说明
由于我公司业务系统升级,关于注册、购标、支付、投标保证金等事宜,详见下文的《投标人须知》。
电子邮箱:13707510@shenhua.cc
投标人须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