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国华准电公司2016年脱硫烟气在线烟尘等速抽取测量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60301158
2. 招标内容:
*以上型号和参数如与技术规范中有出入,以技术规范中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大于等于300万;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3-2015)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对于201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3-2015)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必须从购标日期开始);
5) 本项目只接受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是所代理的设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投标人所代理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并且都在有效期内;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1) 投标人在2013年-201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2)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伍佰元(¥5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6年11月24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陆系统,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下午16:3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准能宾馆二层多功能厅 电话:0477-4310011。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准格尔项目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能公司办公大楼6层会议室
邮编:010300
联 系 人:吴斌、罗莉丽、王晓敏
电话/传真:0477-4312401
招 标 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晓丽(电话:0477-4292689)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1. 招标编号:CSIEZB160301158
2. 招标内容:
|
包号 |
招标设备名称 |
使用条件 |
数量 |
交货期 |
|
第一包 |
脱硫烟气在线烟尘等速抽取测量改造 |
详见技术要求 |
3套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大于等于300万;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3-2015)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对于201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3-2015)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必须从购标日期开始);
5) 本项目只接受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是所代理的设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投标人所代理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并且都在有效期内;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1) 投标人在2013年-201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2)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伍佰元(¥5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6年11月24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陆系统,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下午16:3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准能宾馆二层多功能厅 电话:0477-4310011。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准格尔项目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能公司办公大楼6层会议室
邮编:010300
联 系 人:吴斌、罗莉丽、王晓敏
电话/传真:0477-4312401
招 标 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晓丽(电话:0477-4292689)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