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61121_189079991 |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北方兴安热电 |
| 资金来源: 其他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脱硝尿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14-XANS-2016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脱硝尿素采购
交货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热电厂
合同有效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脱硝尿素采购。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投标方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同类型项目业绩;
5、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提供复印件)
6、接受代理商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环保、安全、质量问题;
11、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5.2 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涉及到更换、变更等,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提供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复印件;
(7)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类似业绩合同;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电业路40号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郭洪
联系电话:13948231168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市场西门北200米祥源四小区1号楼3单元102室
联 系 人:张成
联系电话:15848174605
E-mail:xard@163.com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脱硝尿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14-XANS-2016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脱硝尿素采购
交货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热电厂
合同有效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脱硝尿素采购。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投标方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同类型项目业绩;
5、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提供复印件)
6、接受代理商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环保、安全、质量问题;
11、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5.2 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涉及到更换、变更等,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提供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复印件;
(7)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类似业绩合同;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电业路40号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郭洪
联系电话:13948231168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市场西门北200米祥源四小区1号楼3单元102室
联 系 人:张成
联系电话:15848174605
E-mail:xard@163.com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