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沈阳市骨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 本项目要求运营服务商具有环保专业二级资质;
5. 本项目要求具有沈阳市医疗污水处理站运营业绩不少于3项;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购买采购文件,文件售价300元。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采购会议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询价采购会议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0:00时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采购会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金 额:不低于采购预算的2%
交付方式:支票、电汇、现金或银行汇票等方式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骨科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1室
项目联系人:栾民音
电话/传真:024-23384545-803/808
邮 箱:lngcgj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