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简阳市坛罐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简发改发[2014]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市坛罐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简阳市坛罐乡卫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简发改发[2014]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简阳市坛罐乡新街54号(坛罐乡南堰村1社)。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扩建医技综合楼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2011年—2013年承建并完成不少于 1个房屋建筑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简阳市坛罐乡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简阳市坛罐乡新街54号 地 址: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邮 编:641400 邮 编:610041
联系 人:
电 话:028-27028987 电 话:028-85120111
传 真:028-27028987 传 真:028-85120111-80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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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8-27028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