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燃气蒸汽锅炉委外维保竞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哈产采〔2016〕第103号
三、竞价标的:燃气蒸汽锅炉委外维保服务。
四、竞价底价:1.5万元。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为降价方式,分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限时报价时间结束,最后一个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
六、服务地点及期限
1、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平湖街1号。
2、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七、付款进度及方式
1、采购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本次支付申请书并出具实收金额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价的50%。
2、剩余价款待合同期满后,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同期满证明、支付申请书、出具的实收金额正式发票后于45工作日内支付。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
2、报名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应在2016年12月1日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存入我中心指定账户中。
3、存款方式:汇款
4、竞价保证金的存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5190215111090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开发区支行
行号:690
九、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保证金汇款凭证。
十、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16时;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一号楼四楼大厅十号窗口。
十一、竞价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价的3%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竞价服务费。
十二、相关说明
1、如在公告期内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2、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