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二、资格审查方式
三.具体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公示且期限未满的;2、(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且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均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自行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网上上传递交。开标时不需要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证书资料纸质原件,所有文件均以南京货物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供应商库中内的信息、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2)本次投标所需要提供的供应商库中资料,投标人须自行维护,确保库中资料完整及时。(3)为预防开标网络不正常的意外发生,开标当天请务必提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将主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4)本项目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已委托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代建管理,根据发包人的授权代行发包人权利义务。代建方责任和义务详见代建协议。(7)本项目最终签署三方合同(卖方:投标人、买方: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代建方: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七、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方式
三.具体
| 1、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具备GC3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许可证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认证(认证证书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2)财务要求: |
| 无 |
| 3)业绩要求: |
| 2013年1 月以来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压力管道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必须能反映包含压力管道工程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4)信誉要求: |
| 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6)其他要求: |
| 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审查的不予认可。 |
| 2、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 3、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
四、招标文件发售
| 1、发售时间: | 2016-11-25至2016-12-14。 |
| 2、发售地点: |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元 |
五、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2-15 14:00 |
|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1227 室 |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公示且期限未满的;2、(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且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均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自行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网上上传递交。开标时不需要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证书资料纸质原件,所有文件均以南京货物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供应商库中内的信息、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2)本次投标所需要提供的供应商库中资料,投标人须自行维护,确保库中资料完整及时。(3)为预防开标网络不正常的意外发生,开标当天请务必提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将主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4)本项目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已委托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代建管理,根据发包人的授权代行发包人权利义务。代建方责任和义务详见代建协议。(7)本项目最终签署三方合同(卖方:投标人、买方: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代建方: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七、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13号 |
| 邮箱: | 550414912@qqcom |
| 联系人: | 申工、车工 |
| 电话: | 025-52655806、52605883、 |
| 传真: | 025-52617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