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WZ20161220-0801-2049-B1
2.项目内容:仪化生产需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仪征化纤生产区域指定地点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外购液氨进行配制的生产企业只需要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其货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若生产商承诺发货地和注册地一致的,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购液氨进行配制的生产企业只需要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6.2 危化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应该签订协议。
6.3 提供同类装置近三年销售或使用业绩(生化污水处理用途,提供供货合同、增值税发票或使用报告等凭证)6.4 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氨水是由合成氨所配制的氨水,禁止将回收氨水提供给招标人,要求提供近一年内质量检验报告。
6.5 具有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资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6日00时至2016年12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经三路3号安庆石化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经三路3号安庆石化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2月22日09:00时前与陈龙、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林忠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9.投标说明:详见附件“重要文件”中的投标特别说明 。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陈龙
电话:025-86486189
电子邮箱:wzchenlong@sinopec.com
联系人:江燕青
电话:025-86486179
电子邮箱:wzjiangy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林忠
电话:051483233715
电子邮箱:
2.项目内容:仪化生产需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氨水\(20%) | 2400.0 | 吨 |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外购液氨进行配制的生产企业只需要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其货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若生产商承诺发货地和注册地一致的,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购液氨进行配制的生产企业只需要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6.2 危化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应该签订协议。
6.3 提供同类装置近三年销售或使用业绩(生化污水处理用途,提供供货合同、增值税发票或使用报告等凭证)6.4 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氨水是由合成氨所配制的氨水,禁止将回收氨水提供给招标人,要求提供近一年内质量检验报告。
6.5 具有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资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6日00时至2016年12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经三路3号安庆石化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经三路3号安庆石化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2月22日09:00时前与陈龙、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林忠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9.投标说明:详见附件“重要文件”中的投标特别说明 。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陈龙
电话:025-86486189
电子邮箱:wzchenlong@sinopec.com
联系人:江燕青
电话:025-86486179
电子邮箱:wzjiangy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林忠
电话:051483233715
电子邮箱:



